關于延長《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適用規則>和<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通知》有效期的政策解讀
一、為什么延長《通知》的有效期?
2018年原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印發實施《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適用規則>和<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通知》(佛建管〔2018〕37號),有效期5年,于2023年2月28日到期?!锻ㄖ纷允┬幸詠硇Ч己?,有力推動了我市住建領域行政處罰的規范化、科學化,從源頭上防止濫用和亂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促進行政權力規范行使,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二、延長《通知》有效期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粵府令第227號)第七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范性文件因行政管理需要僅作文字表述、管理部門名稱調整等不涉及實體內容的簡易修改,或者有效期屆滿擬繼續實施但不作修改的,由實施部門依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形成草案后,由制定機關主要負責人簽發,并在有效期屆滿前依照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重新發布”的規定。
三、主要內容解讀
(一)關于《裁量權標準》
《裁量權標準》共670項,歸納的行政處罰,均為本部門本系統內市級專屬以及市區共同行使的行政處罰職權。由于省住建廳已按工程建設與建筑業類、房地產與住房保障類、城鄉規劃建設類制定全省適用的裁量標準,為此,制定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時,采取如下方式進行:
1.省住建廳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有規定的,《裁量權標準》直接引用省住建廳的標準或稍作修改,備注欄中注明“引自省廳***”字樣。
2.省住建廳制定的行政處罰裁量權標準無規定而權責清單有列明的,《裁量權標準》遵循過罰相當、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并按佛府辦函〔2016〕598號文件“建立行政執法裁量權標準制度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合理劃分裁量階次,裁量階次原則上不得少于3個”的要求制定裁量標準。在裁量階次方面,該《裁量權標準》中除個別條款因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金額較低,處罰金額與違法行為危害程度、與執法成本不對稱,而采用了1-2個裁量階次外,絕大部分裁量標準均不少于3個裁量階次;在裁量方式方面,為保持執法方式的連貫性,在省廳無規定的內容中,我們吸取了原市綜管局制定的裁量標準的裁量方式。在處罰裁量標準方面,不采用原市綜管局裁量到點的制定方式,延續省住建廳裁量為幅度的制定方式。該部分內容在備注欄中已注明“自制”和“參照***”字樣。
3.《裁量權標準》按照工程、住房、城管執法、燃氣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方面涉及的同一法律法規的條文先后順序進行排序。即“裁量標準序號”第1-334號為工程建設與建筑業類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裁量標準序號”第335-457號為房地產與住房保障類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裁量標準序號”第458-594號為城管執法類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裁量標準序號”第595-670號為燃氣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方面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
(二)關于《適用規則》
為使執法人員更好地適用《裁量權標準》開展執法工作,我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廣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制定了適用規則,明確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及適用規則的適用范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概念;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原則;《裁量權標準》“違法情節和后果”一欄中違法程度劃分的檔次、“違法次數”的統計時限、“危害后果”和“造成影響”檔次確定應綜合考慮的因素、“以上”包括本數和“以下”不包括本數的說明;以及“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一欄“以上”、“以下”含義均同對應法律原文含義的說明等內容。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通知》有效期延長至2028年2月15日,有效期五年。
政策文件: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延長《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關于印發<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適用規則>和<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